省内转出:
1、用人单位上报人员减少
2、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办理转移业务
3、办理资金划转
跨省转出:
1、审核材料、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业务
3、将转移资料发函给对方社保机构
》》》跨省转移
从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实施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将不再受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原有的各类网上办事、掌上APP等途径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