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台州市医疗保险

地方特产2022-09-26 05:29:19佚名

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台州市医疗保险


报销比例

企业职工的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先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定点药店、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分别按60%、70%、75%和80%支付;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86%支付。

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和市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分别按55%和40%支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为在职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2000元。

城乡居民的门诊报销比例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分别按10%、20%和50%支付;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60%支付。各级医疗机构中草药门诊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为1200元。药店购药(参保地慢性病用药除外)、市外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企业职工的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人员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3%和86%,退休人员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在5万元(含)以上部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统一分别按90%、93%和96%支付。

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至5万元以下部分,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70%,退休人员为75%;5万元(含)以上部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统一按80%支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统一按55%比例支付。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在参保地和市内一卡通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以下部分,统筹基金分别支付70%、75%、80%。

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以下部分按50%比例支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按40%比例支付。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比例  ,基金  ,万元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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