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申报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条件、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条件:
1、持《就业创业证》并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县就业服务局办理)。
2、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进行就业登记。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4、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连续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1、持《就业创业证》。
2、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进行就业登记。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最长连续不超过2年。
二、补贴标准
按2020年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
三、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6、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7、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8、税收完税证明
9、个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请日期
即日起—2020年11月10日
五、办理地点
阜平县就业服务局
六、咨询电话
7221275、 722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