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竞秀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竞秀区城乡居民:
2021年10月20日起,保定市竞秀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
(一)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25日(每月1日至 25 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参保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取得本区居住证明(含港澳台居民)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重复参保,确保全员参保。
(三)缴费标准
按国家、省规定,全市提高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 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20 元。对特困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待全省政策确定后及时发布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可由同级财政对其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多重身份的困难群体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 180 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日,跨两个年度的,按规定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关于新增参保人员及需要变更参保所属地的人员缴费流程:(1)需先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办理申报登记或变更参保所属地的相关手续;(2)再通过税务提供的方式自助缴费。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原来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医保灵通卡等扣款交费的方式不再使用,税务部门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确定的“代办员代征、网上缴费和税务征收”3种模式,我区推荐优先采用微信缴费模式和税务大厅缴费模式,以留存的电子缴费记录作为缴费凭证,且与纸质缴费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缴费流程:
1、微信缴费: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如无需采用银联云闪付支付,可在弹出框中点击取消进入下一步)→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核对信息无误后按提示缴费。
2、税务大厅缴费: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到竞秀区税务局大厅办理缴费。(竞秀区税务局地址:七一西路竞秀公园北门对面)
注意事项:
1、请参保居民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流程参保缴费,未按照税务部门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流程参保缴费导致参保失败的后果由居民本人自行承担。
2、关于参保缴费中如出现查询信息失败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税务部门、医保部门。
各部门医保咨询电话:
1. 先锋办事处 3097589
2. 新市场办事处 5950360
3. 韩北办事处 6770162
4. 东风办事处 3261234
5. 建南办事处 3220630
6. 颉庄乡 6770310
7. 富昌乡 3225517
8. 韩村乡 3917063
9. 南奇乡 3170444
10. 大激店镇 3211056
竞秀区医保咨询电话:3015397、3310108
竞秀区税务局咨询电话:3193823、3193892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竞秀区税务局
保定市竞秀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