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34号)文件,已对我省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自9月1日起全县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可办理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事宜,并已经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为了防止部分参保人员因不能得到消息而耽误缴费,现再次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已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直接到企业养老保险窗口办理。
(二)新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
2、户口本复印件1张(户主页和本人页)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二、缴费基数及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按2019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841元的60%-300%分五个档次和2018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6724元的60%-300%分三个档次缴费。
三、办理地点:县政府西侧(电视塔下)社保服务大厅企业养老保险窗口。
咨询电话:0312-663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