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沙田镇社会治安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沙田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名辅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辅警多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岁周岁,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有公安基层工作经验、大专学历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6、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资格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准确把握公开招聘的具体条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沙田公安分局辅警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
以上资料除(1)(6)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沙田镇站前路6号沙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咨询电话:0769—87009348
联系人:林少锋、陈惠茹
四、录用程序
(一)资格复审:招聘小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组织体能测试。
(三)面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面试。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参考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
(六)岗前培训:政审合格后,组织招聘入围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对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结合试用期现实表现,由沙田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统一训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并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不予录用。
五、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
工资待遇7.5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