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2月23日
北京各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汇总
各区办理指南
(1)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续签
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由个人向单位申请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自然失效。
(2)离职后注销
①单位注销:持证人在证件有效期内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注销。
②个人注销:单位注销后,持证人可在证件有效期内申请证件注销。若单位申请注销后,个人未申请注销,则证件在两月后自然失效。
(3)离职后申请单位变更
在证件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