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邯郸赡养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申报条件:
您在扣除年度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1)您是独生子女,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2)您为非独生子女的,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与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除。
具体分摊方式包括:
①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
②兄弟姐妹约定分摊
③由父母指定分摊。
注意: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二、申报材料:
1)被赡养老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
2)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
扣除范围
1)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2)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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