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费用由检验机构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凭证,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