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没有录入“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产品可以销售吗?
答: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从2020年11月23日起,凡是没有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国外或省外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并运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记录等数据,并使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如产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编码和追溯标准的追溯码,则无需另行赋码。进口冷链食品在冀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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