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设区市市区范围内稳定住所发生变化或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的
2、在本县(市)范围内固定住所发生变化或直系亲属相互投靠的
3、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在学校所在地落实工作单位的
4、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移居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
1、迁移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迁入地的房本、购房合同和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3、婚迁人员和未落实工作的复员军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迁入农村应落户地,其他申请迁入人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落户的证明。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秦皇岛市公安局在线办理,填写《秦皇岛市公安局网上受理户口申报单》,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2、派出所网上受理;
3、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到派出所办理;
4、派出所核准后,予以办理迁移业务。
四、服务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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