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依法合规生育的参保女性,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标准为:顺产(含侧切、吸引产等)500元,剖宫产1000元。已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已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
(六)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