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转出时需满足在秦皇岛市存档满一年,由对方出具县级以上的人才机构或者国企开具的调档函,由个人人事代理。
二、办理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
2、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协议书和
3、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
三、办理地点
秦皇岛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科
四、办理规定
1、拟转出人员是单位入事代理的:须填写《人员调动登记表》,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加盖公章、签署意见,履行规定程序。
2、拟转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关系、户口在市人オ交流服务中心的:办理调动时,须一并转出。 人事关系、档案转出,必须符合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方可办理。
4、单位人事代理,涉及批量人员或成建制转出,必须经主任批准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办理。
五、党员转出
由本人携带流动党员证,交金色未来商厦5楼办事大厅窗口收回。为流动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提供调入单位的党委名称),调入到外省市的,需要到秦皇岛市委组织部换信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