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老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
1、特病门诊和住院个人自付的费用:2万元;
2、特殊药品:2万元。
备注
1、属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起付标准为1万元,基金支付比例为 80%无最高限额;
2、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一CT) 检查医疗费不高于 5300 元/次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20%。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老年人办理
已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老年居民,无需办理参保手续,由家人代为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等进行缴费或前往户籍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确认缴费。
新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老年居民,可由家人代为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地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wPm-3OQcDFhCIS0cf8Ak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