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佛山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2份。
2、无业状态承诺书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页1份。
5、身份类别证明材料复印件、验证原件,具体为:
①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③城镇 “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④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贫困家庭证明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⑤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股权证、股东证),以及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⑥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⑦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⑧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⑨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⑩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由区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