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待遇上调 渭南市失业保险金发放相关规定

地方特产2023-06-02 15:53:06佚名

渭南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待遇上调 渭南市失业保险金发放相关规定

  渭南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调整情况

  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一类区1944元/月,二类区1845元/月,三类区1755元/月。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失业补助金仍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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