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州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对象
1.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2.参保单位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
2023年1月1日后入职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月均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月均24042元执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此标准执行。
参保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有低于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请务必按照职工实际的2022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不应按照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或上限直接填写!待省里公布正式的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后,会再对实际使用的基数自动调整并进行社保费差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