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与全国26个省份具备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条件,对于其他尚未在部级相关平台开通试点功能的省份,我省将按照开通一个、对接一个的原则,逐步实现全国剩余省份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工作, 以后给四川省外新生儿上户将更加方便啦。那在泸州新生儿上户“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在哪里可以办理?一起来了解下。
适用对象:
在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或母为户主,随父或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母,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
办理地点:
宝宝的爸爸或妈妈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政务中心,全市86个派出所均可办理。()
应用场景:
其他省份的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四川省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我省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我省户籍居民在外省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业务的,按照外省开通情况及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省份:
目前,我省已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6个省份已具备业务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一、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二、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原件)
三、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新生儿父母拟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五、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