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新引进的人才,首次在珠海参保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获批入住后每年在公寓实际居住时长应不少于6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且所在单位不提供住房。
(三)申请人为以下人才类别之一:
1. 珠海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
2. 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
3. 入选的国家级人才、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
4. 经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5.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历)。
6. 我市在站博士后。
*原已入住公寓的人才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