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分组及对接次序
结合朝阳区功能定位,为支持朝阳区重点产业发展,本次供需对接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对接顺序依次为优先组、普通组。
优先组申请人须持登记成功后的申请编码(15位数字+字母)及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申报,具体申报办理流程、时间详见附件5。
(一)优先组申请条件及查询方式
申请人所在企业规范经营,注册地以及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朝阳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为优先组:
1.申请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权威机构榜单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未来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从业人员;
2.申请人为经朝阳区国家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认定的“蜂鸟企业”从业人员;
3.申请人为经北京市商务局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从业人员;
4.申请人为国内A股上市企业或经朝阳区政府认可的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含境内运营实体)从业人员;
5.申请人为朝阳区“服务包”企业、“凤鸣计划”企业或经区政府给予专项政策支持企业的从业人员;
6.申请人为在朝阳区就职的入选国家级、北京市、朝阳区各级人才工程的人才,或朝阳区“凤凰计划”人才创办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才。
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属于优先组,可通过链接查询。特别说明:如搜索企业结果显示为归属不同服务部门,请各企业选择唯一部门进行申报。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相应优先组:
1.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申报的;
2.申请人所在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报的;
3.经相关部门审核不符合相应优先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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