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线上办理流程:
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框输入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一次性保险金申请,点击线上办理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流程:
图片来自广东政务服务网
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2.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3.股东证明材料(不是法人代表的提供)
4.显示纳税日期在失业金领取期限未满前的纳税材料
5.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