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江苏就率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免”多元化的政策体系,做到“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学费减免(9项) |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让你入学无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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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减免 | 特需儿童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免收保育教育费等,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足额拨付到幼儿园 |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 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和残疾学生免学费 |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
中职学生免学费 |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
高校残疾学生免学费 | 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 |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 |
高校学生服兵役学费减免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高校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直招士官学费减免 |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