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期限、范围、方式
认证期限:我区2023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第一次资格认证工作为2023年3月6日至4月14日,认证期限为40天。在认证期限内未完成认证的将被暂停待遇领取。
认证范围:
1.在我区人社部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离)休人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2.代课教师教龄补助领取人员;
3.失业保险领取人员;
4.遗属补助领取人员。
认证方式:继续使用中科新创科技有限公司的“智能身份验证”APP进行认证,认证人员点击“智能身份验证”图标进入,输入待遇领取人身份证号码,点击“人脸验证”,按系统提示认证成功即可。新增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安装“智能身份验证”手机APP,注册或者登录后,点击“人脸验证”,即可进行自助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