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如何购买剩余的政府产权份额?
解答: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本市户籍家庭购房人、同住人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需要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的,购房人、同住人应当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填报格式表单,向房屋所在地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协议、购房人、同住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本市户籍家庭购房人、同住人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的,应当在收到区住房保障购买协议,并按照协议实施机构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与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签订购议约定,及时向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指定的账户补缴价款。
价款缴清后,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出具书面证明;购房人、同住人应持该书面证明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