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劳动仲裁简易程序条件(安阳县劳动仲裁)

地方特产2023-10-07 17:31:44未知

安阳劳动仲裁简易程序条件(安阳县劳动仲裁)

  (一)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本会认为确有必要外,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30万元(指人民币,下同)的,适用本章规定的简易程序;争议金额超过30万元,但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也可适用本简易程序

  (二)没有争议金额或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本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及利益大小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三)争议金额不超过30万元,当事人约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承担由此增加的仲裁费用。

来源:摄图网ID:60027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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