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期限
时间范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
相关问答:如果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那么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买房是否可以享受?对于“首次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怎么理解?
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购房不可以享受本次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要求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在临安区内购买住宅房,该住宅为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日前申请家庭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宅、无住宅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