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溪第一批次共有产权房购买限制一览
购买限制
购买过本市范围内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人才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已享受本市个人建房政策的家庭,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家庭,不得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在签订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前腾退原承租房屋,或以市场价继续租赁原承租房屋至所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满6个月止。
共有模式
本批次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有二种共有模式可供选择:
模式一:由购房家庭和主购房人所在单位共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和用人单位共同购买的出资额占共有产权住房市场销售房款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并各自按出资额占比持有共有份额。
模式二:由购房家庭和政府共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和政府共同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出资额占共有产权住房市场销售房款的比例分别为60%和40%,并各自按出资额占比持有共有份额。
政策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cixi.gov.cn/art/2023/7/19/art_1229041902_1777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