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的临时救助人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详细内容:
广东省自2015年开始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梅州作为广东省的一部分,也在积极推行这一制度。临时救助主要分为两大类:支出型和急难型。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是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是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可以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初次公示等环节,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先行救助。
急难型和支出型救助有什么区别?
急难型主要是因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救助,而支出型则是因为生活必需支出增加导致生活困难。
非梅州户籍的人可以申请梅州的临时救助吗?
非本地户籍且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或个人身份信息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可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提供救助。
梅州的临时救助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临时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