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流程
1、具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
具有有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可直接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
2、不具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
不具有有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的,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在税务部门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
线上缴费入口:点击进入
参保入口:点击进入
其他
(一)政府资助对象筹资有关问题,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局以及市残联等部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要求另行通知。
(二)相关资助部门应在集中筹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资助对象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集中筹资时间外申报缴费的,资助对象的医疗待遇从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享受。
(三)政府资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待遇开始享受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资助部门按原渠道和相应政策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