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沈阳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与售房人(含共同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已达成自住住房买卖意向,且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可交易(购买法拍房的,须在支付购房全款、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3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6.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现金提取公积金后,即可申请非同一房产住房公积金贷款;
7.借款申请人所购买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35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8.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9.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10.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11.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售房人(含共同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购房全额发票原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产权人与借款人姓名相符,《不动产权证书》下发时间不超过3个月);
若符合新市民、青年人贷款政策,须提供下发日期不超过5年的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若符合二孩或三孩家庭贷款政策,须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在省直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公积金缴存明细》。
若申请异地贷款,不能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官方APP或小程序查询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公积金缴存明细》的,须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附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3.首付款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售房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提交贷款申请要件(法拍房在房产过户后3个月之内,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提交贷款申请要件)。
2.审核:受理柜员依据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贷款申请条件及要件进行初审、复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借款合同、贷款支付凭证等合同文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上述文本上签字确认。组合贷款的,受托银行同步办理商贷受理及审核业务。
3.房产交易:借款人、售房人于20日内办理房产过户交易(法拍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到沈阳市不动产大厅办理资金监管开户手续)。
4.抵押: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或售房人的银行账户,并将借款合同等资料邮寄到借款人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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