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医疗救助原则
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遵循以下原则:
一、托住底线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统筹衔接
强化政府主导,鼓励多方参与,夯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促进慈善捐赠、商业健康保险等协同发展、有效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
三、公开公正
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四、高效便捷
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性,使医疗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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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揭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数局以及市残联印发《揭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细则》对医疗救助定义、遵循总则、各部门职责、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方式与标准、资金筹集和管理、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