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退~自2010年1月1日起社保就不能退保。
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规定参保人不得退保。
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3个流程走完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天,也就是说参保者最多45天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