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户口薄;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3.当事人交纳工本费的证明、复印件等;
4.当事人的补办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办理流程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请,当场填写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的,监护人应携同申请人一并前往。 居民身份证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费用 ①首次申领:免费。 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从2018年4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再收取费用,但首次申领必须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②非首次申领、到期换领:20元/证。 ③遗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 【身份证有效期】 1.未满16周岁有效期为5年; 2.16-25周岁有效期为10年; 3.26-45周岁有效期为20年; 4.46周岁以上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