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办理随军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唐山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28 11:18:19未知

唐山办理随军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唐山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唐山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唐山本地宝提醒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本文标签: ,户口  ,家属  ,出生日期  ,军转办  ,干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