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城镇居民住院费用
2、门诊诊疗医疗费用
2022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支付额度全部清零。原规定的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2月31日),参保居民可继续使用累计支付额度,2022 年1月1日起,原累计的支付额度全部清零。
报销的范围必须为河北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输入微机管理系统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各种用药、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各种诊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的各种医疗服务。
拓展材料:
参保居民先天性发育异常,并存在影响人体正常功能的生理缺陷,其实施相应手术时发生的符合《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