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9月11日24时至10月31日24时,石家庄市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对7天内有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抵石人员,来自高风险区 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来自中风险区 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
其他人员组织开展3天两次核酸检测 (间隔24小时以上)。
若疫情发生地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省外有7日内 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来石返石人员,要提前48小时 扫“冀石通”,登记行程信息,进行远端报备。
发生本土疫情县(市、区)的来石返石人员,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等交通工具的来石返石人员,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石返石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与正式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到各地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酒店等报告,相应单位要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人员原地等待,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