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
1.参保人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平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凭社会保障卡(或其他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身份证就医,到已签订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医院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与我市同级同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报销标准。
2.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以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电话、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智慧社保 APP 等已开通的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办理备案手续。
3.如参保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到已签订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医院就医,参保人要主动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联系备案事宜,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在跨省异地就医系统中备案;患者经接诊医师确定需入院的,可入院就医后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联网备案手续。
4.参保人在已签订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的医院就医,未能直接划卡结算的,由医院提供医疗费报销时所需的票据、诊断证明及医疗审核资料,并分别加盖医院章(非连续纸张需加盖骑缝章),执行河北省医保目录,按我市同级同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报销标准,回参保地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