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投资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条件
在我市注册且实缴资金达1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入户指标 5 个;实缴资金再增加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入户指标 5 个。每个企业的入户指标上限 10 个。
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入户人员为员工的,须最近在该企业工作并连续参保满 6 个月(参保月份数不可断开)。
受理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分局窗口(或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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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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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到拟迁入地受理部门申请,填写个人入户声明书和入户申请审批表。
2.受理部门审核证件材料无误且符合入户情形的,为申请人打印审核结果(省内的录入“一站式”迁移,省外的打印准迁证)。
3.申请人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省内的凭“一站式”系统反馈的审批结果)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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