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是指项目创新方向处于世界前沿,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团队的创新水平居国际领先,团队带头人拥有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在园区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
(二)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拥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在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者;
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
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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