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决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有序恢复车驾管系统窗口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恢复市、县两级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业务办理
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车主和驾驶人办理业务前进行电话咨询和预约,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出现扎堆办理的情况。
恢复机动车安检机构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安检机构需满足属地政府复工复产条件后恢复办理业务,同时鼓励广大车主按照错峰办、就近办的原则,在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前,向安检机构电话咨询和预约,合理安排检车时间,减少往返跑路和避免人员聚集。
小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