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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意向登记、申请受理地点: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申请分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分配程序
1.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2.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3.根据摇号结果及是否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对象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二)时间安排
1.意向登记:2022年5月25日至6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5月:2:30-5:30;6月:3:00-6:00)
2.公开摇号:2022年6月15日
3.申请受理:2022年6月20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