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各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一览(被注销的户口该怎么迁)

地方特产2022-09-29 14:59:12未知

宿迁市各种户口注销所需材料一览(被注销的户口该怎么迁)

  死亡注销

  1、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村(居) 民委员会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户口注销。公安派出所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办理: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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