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申请民建公助公寓化后老宅怎么处理?

地方特产2023-04-11 17:05:43佚名

富阳申请民建公助公寓化后老宅怎么处理?

  富阳申请民建公助公寓化后老宅怎么处理?

  公寓化房屋分配前,申请对象应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原有房屋由村集体收回或拆除。

  村集体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对是否符合享受民建公助的要求,由乡镇(街道)初审、区住建局批复→按常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村集体统一办理分配对象不动产权证。

  区住建局审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前,乡镇(街道)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1.村集体要求建设“民建公助”公寓化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

  2.申请建房人员清册及其分配公寓化住房后不再申请“一户一宅”的书面承诺;

  3.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5.项目方案设计文本。

本文标签: ,民建  ,实施方案  ,公寓  ,集体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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