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自行车可以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集中登记上牌点申请登记上牌。
集中登记上牌时间
2022年2月14日至3月31日。
集中上牌办理地点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共设置154个集中登记上牌点。新增集中登记上牌点以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具体点位见
常态管理
(一)2022年4月1日起,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结束后,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登记,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免费办理。
(二)2022年5月1日起,停止办理非合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临时号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开展路检路查。
(三)2022年5月1日起,对新购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规定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可继续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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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号牌的样式等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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