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庭病床服务怎么收费
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医务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家庭病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每个建床周期不得超过90天,参保患者每年度设立家庭病床次数原则上限于2次以内。
需要注意的是建立家庭病床期间,参保患者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另行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和抗结核病治疗除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设有全科医疗科的二级及以下医院为重点分年度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2021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应选择1个医疗机构进行试点;
2022年,每个县(市)区家庭病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应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