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流动人员档案接收与查阅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30 00:06:09佚名

邢台市流动人员档案接收与查阅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人事档案在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或需要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人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八一大街138号人力资源市场一层综合业务大厅(档案接收与传递)

  河北省邢台市八一大街138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档案室(档案查阅)

  办理材料

  1、办理档案接收与转递

  (1)身份证原件;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调档函;

  (4)流动人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下载链接

  2、办理档案查阅

  (1)查借阅档案介绍信:下载链接

  (2)流动人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

  办理流程

  1、档案转出

  (1)受理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

  (2)工作人员核验相关材料无误后,开具流动人员档案传递通知单;

  (3)申请人持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到档案室办理档案转出;

  2、档案查阅

  (1)申请人员提供相应材料;

  (2)工作人员核验材料;

  (3)为申请人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本文标签: ,档案  ,邢台市  ,人员  ,材料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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