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
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
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从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
参保人补缴或未能按年缴费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二、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13659.25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1821.23
注: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三、缴费比例
单位:19%
个人:8%
四、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额度
目前,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有三类情况:
第一类是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05元;
第二类是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年满60周岁后,按其缴费年限计发基础养老金;
第三类是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未曾缴费即享受待遇的,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注:第一类和第二类参保人员,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六、贵阳市养老保险网上办理
点击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养老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七、贵阳市养老保险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下同);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
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4、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5、可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八、贵阳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