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统称为异地就医人员。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半年及以上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承诺备案半年内不变更异地就医地,即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或“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享受在邢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同样待遇。已经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仍可持社保卡在邢台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主要是指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或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及待遇如下:
1、邢台市参保人员就医前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仅需验证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有转诊转院单的也可.上传具备转诊转院资格的邢台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表,也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办理。
2、备案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再次临时外出就医须重新办理。
3、已经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登记备案的人员,因临时外出到居住地外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在住院就医前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
4、因病情紧急等特殊情况未及时备案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先行住院,入院10日内可以网上办理补充备案(开始时间选择住院日或住院之前日期)。
备案基础信息与管理
异地就医人员申请备案,需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社会保障号码、办理人员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
异地就医实施就医前备案管理,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直接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