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续借
1. 读者可登录洛阳市图书馆官方网站(www.lyslib.cn)或微信公众平台,对本人所持借期内的图书进行续借,所借图书只能续借一次,超期未还图书不能续借。
2. 读者借书应按借阅规则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逾期未还的,将按实际超期天数,作停证方式处理。
温馨提示:
读者证每证一次最多可借图书5册,首借期时限为30天,首借期时限内可到馆或登录洛阳市图书馆网站(www.lyslib.cn)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读者所借图书须按期归还,若逾期未还的,按每册每超期1天,读者证停借1天的方式作累计处理,最长停借时间30天。
阅览证不能外借图书,可在馆内阅览使用。
读者证及阅览证仅限本人或被授权人使用,若因保管不善丢失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个人或图书馆馆藏图书损失,均由持证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