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镇地区租房居住(市(县)内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租赁合同和出租房屋治安备案登记,或公租房协议;(3)申请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4)户口簿上不能显示随迁人员关系的,通过相关信息核查双方亲属关系。
办理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9]64号)。
办理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落户至租赁地所在的社区集体户。
办理权限:派出所户籍民警。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二) 租赁住所(市(县)外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租赁合同和出租房屋治安备案登记或本辖区居住证;(3)申请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户口簿上不能显示随迁人员关系的,通过相关信息核查双方亲属关系。
办理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9]64号)。
审批流程:材料齐全后由户籍民警审核受理并录入电子档案,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审核人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派出所户籍民警打印准迁证,落户至租赁地所在的社区集体户,或落户亲属户。
审批权限: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审核人审批。
审批时限: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